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日主持召开了关于雅安市水中坝道路(绿岛路)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雅安市水中坝道路(绿岛路)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鉴定书进行公示。社会公众若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联系,也可实名直接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26日
举报电话:0835-2******水利局)
******(******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