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二、 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度信号灯等交通设施维护项目监理服务
三、 采购项目编号:HFCG2024-0916
四、 采购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CG2024-0916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度信号灯等交通设施维护项目监理服务
预算金额:30万元
最高限价:21.5542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度信号灯等交通设施维护项目监理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与主体项目工期同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投标人;
注:1.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开标室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信用大连”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文件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623室)
购买文件方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一份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现金或对公账户电汇),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2025年3月7日10:00时(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6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白新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0411-******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623室
2、采购人名称: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
******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