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7吨橡胶密封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7吨橡胶密封件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湘潭县河口镇河口村双丰组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选址于湘潭县河口镇河口村双丰组已建空置厂房,建设年产7吨橡胶密封件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00m2。主要产品及规模为:年产7吨橡胶密封件;主要建设内容为:修边区、硫化区、烘烤区、原料区、模具区、成品区、办公区等。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工作。硫化、烘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确保有机废气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相关限值,恶臭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厂区内无组织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限值要求。2、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内排水管网。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四格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地浇灌,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生产车间采取封闭隔声措施,相关设备进行减振降噪处理,合理设置绿色隔声带,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橡胶修剪废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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