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级预算单位:
******财政局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5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备把握统计编报口径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要求,准确把握编报范围和口径,真实、完整填报政府采购合同基础数据。
******财政局。
(二)资金范围。全部使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都应纳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范围。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具体包括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单位资金(非同级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资金等)和其他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三)对象范围。统计对象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对于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因不可抗力、重大灾害等原因而开展的紧急采购项目、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涉及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涉密政府采购项目等,均应全部纳入统计范围。
二、严格执行信息统计新要求
一是适应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工作需要,新增了政府采购专项统计表—绿色建材。
二是结合政府采购管理要求,调整信息统计事项,增加对移动工作站和图形工作站的统计,删除电子卖场采购方式(小额零星采购均为框架协议采购)。
三是为确保信息填报和数据传输的准确性,完善了报表间数据勾稽关系和审核规则,优化了系统数据传输、接入功能。
三、按时报送信息统计报表
******财政局报送非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季度报表电子数据。
(二)年报节点。2026年******财政局报送年度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于非涉密数据,各编报单位应当以政府采购合同(含简式合同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订单)为依据,通过地方政府采购统计系统的“信息统计管理”模块录入“政府采购基础数据”,根据每项采购活动按笔录入,由系统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合同管理模块设置了基础数据导出功能,各编报单位已完成合同公告的基础合同数据均可在导出后,直接导入地方政府采购统计数据。
(二)对于涉密数据,各编报单位应该按照财政部和市区涉密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脱密处理后,通过“地方采购统计系统——其他合同录入”板块按年度进行填写上报。
(三)各编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和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在信息统计分析报告中专题报告上一年度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情况。
(四)各编报单位应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预算单位信息为基础,组织清理核实并调整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地方采购统计系统中的单位信息,做到“数出一源”,确保相关系统中单位信息的一致性。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各编报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防范和惩治政府采购信息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压实统计编报工作责任,确保本单位、本部门统计和汇总内容准确完整、真实可靠。
(二)认真分析。各编报单位应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进行认真分析,深入挖掘数据价值,撰写分析报告,分析报告要真实反映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包括政府采购工作开展和政策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年度数据、异常变动数据变化情况和原因,以及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等,并单独对计算机、服务器使用中的中央处理器(cpu)、操作系统等关键部件品牌进行说明。
******财政局将加强对信息统计数据的核实,及时识别异常数据并查找原因,对于填报错误的,将第一时间退回各单位,请各单位接到退回数据后务必多次核实,确保数据无误后重新报送,保证信息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各编报单位可通过地方采购统计系统“******财政局联系;如遇系统软件操作及信息技术问题,请与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部门联系。
******财政局联系人:陈云红;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技术服务支持电话:400-810-1996
******财政局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5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备把握统计编报口径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要求,准确把握编报范围和口径,真实、完整填报政府采购合同基础数据。
******财政局。
(二)资金范围。全部使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都应纳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范围。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具体包括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单位资金(非同级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资金等)和其他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三)对象范围。统计对象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对于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因不可抗力、重大灾害等原因而开展的紧急采购项目、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涉及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涉密政府采购项目等,均应全部纳入统计范围。
二、严格执行信息统计新要求
一是适应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工作需要,新增了政府采购专项统计表—绿色建材。
二是结合政府采购管理要求,调整信息统计事项,增加对移动工作站和图形工作站的统计,删除电子卖场采购方式(小额零星采购均为框架协议采购)。
三是为确保信息填报和数据传输的准确性,完善了报表间数据勾稽关系和审核规则,优化了系统数据传输、接入功能。
三、按时报送信息统计报表
******财政局报送非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季度报表电子数据。
(二)年报节点。2026年******财政局报送年度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于非涉密数据,各编报单位应当以政府采购合同(含简式合同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订单)为依据,通过地方政府采购统计系统的“信息统计管理”模块录入“政府采购基础数据”,根据每项采购活动按笔录入,由系统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合同管理模块设置了基础数据导出功能,各编报单位已完成合同公告的基础合同数据均可在导出后,直接导入地方政府采购统计数据。
(二)对于涉密数据,各编报单位应该按照财政部和市区涉密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脱密处理后,通过“地方采购统计系统——其他合同录入”板块按年度进行填写上报。
(三)各编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和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在信息统计分析报告中专题报告上一年度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情况。
(四)各编报单位应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预算单位信息为基础,组织清理核实并调整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地方采购统计系统中的单位信息,做到“数出一源”,确保相关系统中单位信息的一致性。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各编报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防范和惩治政府采购信息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压实统计编报工作责任,确保本单位、本部门统计和汇总内容准确完整、真实可靠。
(二)认真分析。各编报单位应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进行认真分析,深入挖掘数据价值,撰写分析报告,分析报告要真实反映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包括政府采购工作开展和政策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年度数据、异常变动数据变化情况和原因,以及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等,并单独对计算机、服务器使用中的中央处理器(cpu)、操作系统等关键部件品牌进行说明。
******财政局将加强对信息统计数据的核实,及时识别异常数据并查找原因,对于填报错误的,将第一时间退回各单位,请各单位接到退回数据后务必多次核实,确保数据无误后重新报送,保证信息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各编报单位可通过地方采购统计系统“******财政局联系;如遇系统软件操作及信息技术问题,请与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部门联系。
******财政局联系人:陈云红;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技术服务支持电话:400-810-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