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标段名称 | ************居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设计-1) | ||
---|---|---|---|
项目业主 | ******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759 |
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759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开标地点 | ******服务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5-03-11 09:30:00 |
公示期 | 2025-03-14 至 2025-03-20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00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元): ******.68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68
综合评标得分: 94.74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32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32
综合评标得分: 91.68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元): ******.32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32
综合评标得分: 90.88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职务: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张波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514
职称专业: 建筑学
级别: 高级
职务: 项目技术负责人
姓名: 韩岳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证书编号: 建[造]******008859
职称专业: 建筑/工程造价
级别: 正高级
职务: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李亮
证书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275
职称专业: 建设工程(建筑设计)
级别: 正高级工程师
职务: 项目技术负责人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职务: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郑增丰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878
职称专业: 建筑设计
级别: 高级
职务: 项目技术负责人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项目业主:******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虎门镇衣流时尚园一期A 区2 号地块工业项目工程总承包
开工日期: 2024.11.1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A区2号地块为新建建筑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17243.25㎡,总建筑面积约84058.84㎡。项目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约******9.26元。
合同价格(元): ******0.00元 (设计费:******.67)
项目负责人: 柴虎(设计负责人:张波)
项目业主:******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孝南区碧公台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EPC)
开工日期: 2022.8.12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孝南区碧公台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EPC)总用地面积107400.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41295.51平方米,项目投资约10.222283亿元。
合同价格(元): 设计费:******元
项目负责人: 金宝
项目业主:******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武昌殡仪馆新馆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开工日期: 2024.12.31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52796.52m2(折合约379.19亩),总建筑面积 39750m2,全部为地上建筑)。项目估算总投资 99089.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0265.14万元
合同价格(元): 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标准收费的 79.65%计价
项目负责人: 张波
项目业主:******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街道(一期)35亩地块、37亩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
开工日期: 2023.10
竣工(交工)日期: 无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76500万元
合同价格(元): 本合同暂定含税金额¥******,设计合同价¥******.00元
项目负责人: 王云兴
项目业主:******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居香城置业新建人才住房(二期)配套酒店项目(暂定名)
开工日期: 2022.9
竣工(交工)日期: 无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72697.23m2,建安费33060.33万元
合同价格(元): 设计费人民币******.37元
项目负责人: 王溯
项目业主:******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四川)总部项目设计
开工日期: 2024.12.27
竣工(交工)日期: 无
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18.2亿元,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
合同价格(元): ******.00元
项目负责人: 尹小川
项目业主:******学校
项目名称:******学校产教融合建设项目
开工日期: 2022.07.25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项目估算总投资:36000万元。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产教融合实习实训用房66280平方米,配套附属设设备购置等。
合同价格(元): ******.00
项目负责人: 李林
项目业主:******法院
项目名称:******法院天府中央法务区审判法庭
开工日期: 2022.10.27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划用地面积约 19697m,总建筑面积约 31291平方米,估算总投资约2.9 亿元,工程费用约 2.2 亿元。
合同价格(元): ******.00
项目负责人: 李林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投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88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88
综合评估得分 或 备注 89.23
投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40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40
综合评估得分 或 备注 85.45
投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有限公司的联系方式一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有限公司的联系方式一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综合评估得分 或 备注 0
投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有限公司的联系方式一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或 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有限公司的联系方式一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综合评估得分 或 备注 0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有限公司的联系方式一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详见************有限公司的联系方式一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详见************有限公司的联系方式一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详见************有限公司的联系方式一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详见招标人回************有限公司的联系方式一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详见招标人回复附件******:详见招标人回复******:详见招标人回复意见。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
---|---|---|---|---|
行业主管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变更原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