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清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2月28日******服务中心 的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清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清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赫山财采计[2025]02007 3、委托代理编号:2937-******-407 4、采购项目预算:1,168,546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1,168,546 | 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清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1,168,546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侯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持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在职员工提供其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至投标截止时间最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缴费凭证)的证明。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退休人员和企业、事业社保缴费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8)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