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06日
框架协议
项目名称:******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炎财采计【2024】000108
甲方:(采购人)
乙方:(入围供应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方通过框架协议采购的方式,确定乙方为******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第一阶段的入围供应商。甲乙双方在友好、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1.1 采购需求:见征集文件需求
1.2 预算单价:见征集文件
1.3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 炎陵县财政局 。
1.4 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采购人单位及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全县范围内)
二、第一阶段入围产品的相关信息
2.1 服务内容:
(1)审核编制依据合法性、有效性和适用性;
(2)审核补充项目计量规则的合理性、适用性;
(3)审核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的正确性,项目特征的正确性和充分性;
(4)审核工程量计量的完整性;审核工料机价格的准确性;
(5)审核施工方案及措施项目的合理性;
(6)进行综合单价分析,审核工程计价的合理性;分析、审核措施项目及措施项目费的合理性;审核编制说明;
(7)出具审核报告及审核复核表。
2.2 服务标准:
(1)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以及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为规范政府投资管理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核工作,按财政部门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并对咨询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2)咨询服务的质量、时限的考核奖惩按采购人的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2.3入围价格:按照炎陵县暂行计费方法******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费计费方法》计费。
三、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采用“直接选取”方式确定。
四、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1、每个委托评审项目审结完毕出具正式评审报告后,由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填写《委托评审项目服务费计算表》,财评中心按程序复核;然后每季度******财政局申请支付。
2、项目评审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存在项目评审工作质量差、延误工作时限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可根据项目评审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评审服务费。
2.1、财评中心对中介机构的评审结论实行复核制度,若一审评审审核金额与复审审核金额误差超过±5%(不含±5%)的,一审评审中介结构服务费不予支付,只计取保底费;误差在±3%(不含±3%)至±5%(含±5%)之间的,按标准的50%计取服务费。
误差率=偏差金额÷最终审定金额*100%。
经财评中心确认非中介公司原因导致的误差,不扣减该项目服务费。
2.2、如因中介机构自身因素导致项目未能按期完成评审任务的,每延期1天,评审服务费扣减5%并以此类推,扣完为止。超时限15日以上的不计取服务费。如因委托方或者其他方的原因,中介机构不能在规定期间内完成评审任务的,应及时向财评中心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财评中心视情况做出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
3、项目评审合同履行期间,如成交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可根据合同约定终止项目评审服务合同,并拒绝支付项目评审服务费。
五、框架协议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
六、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1 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采购人每年对入围供应商进行综合考核,年度考核排名在末位的且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取消其入围资格。
2 补充规则: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时,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采购人根据需求可另行组织补充征集供应商。
七、采购合同文本
见附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八、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
(1)确定框架协议采购需求。
(2)确定采购预算单价。
(3)确定框架协议有限期。
(4)制定统一的采购合同文本供采购人、供应商使用,并明确要求采购人、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
(5)乙方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时,取消入围供应商的入围资格,或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6)在框架协议期内,随时对乙方及其委托的代理商履约情况进行检查。
2 甲方的义务
(1)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第二阶段预算价格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
(5)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6)公开封闭式框架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8)建立真实完整的框架协议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征集文件资料。
3 乙方的权利
(1)乙方(及其委托的代理商,以下统称乙方)具有为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
(2)乙方有权拒绝采购人提出的以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名义超出响应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3)对采购人在购买入围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4)有权拒绝任何个人以采购人名义按照协议价格购买入围服务和进行现金交易。
4 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承诺的价格和服务履约,遵守本合同条款。
(2)乙方不得委托代理商代其接受采购人合同授予并履行采购合同。
(3)随时接受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并配合财政部门对采购人和其他入围供应商对框架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违约情形的,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4)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承诺的协议价格,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入围所要求的服务。
(5)乙方及其委托的代理商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委托的代理商必须履行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责任和义务。
(6)框架协议期内,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乙方如出现因产品升级换代,需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情形时,必须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
九、税费
本框架协议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框架协议文本的生效及其它
1 本框架协议文本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框架协议文本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3 本框架协议文本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报送县财政部门备案一份,代理机构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