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李集雕塑工艺品制造基地(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李集雕塑工艺品制造基地(迁建)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迁建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李集镇工业园路1号(中心点位:经度114°13′56.52″,纬度31°0′39.92″)
占地面积:13241.68m2
总投资:500万元
******有限公司迁建至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李集镇工业园路1号******消防、职业安全卫生等辅助设施,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等辅助工程,项目年产金属雕塑约300吨。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8日
联系人(咨询单位):李工
联系电话:******
邮箱:******